物业费涨价没有通过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吗(物业费涨价,业主拒交被起诉!法院审查一个细节……)

 

某小区物管通告电费提价,

并说“一致同意价格调整物管已近半”。

物管王某对交费国际标准置之不理,

罚以电费,

被判令高等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高等法院近日开审该案,

物管按原电费国际标准缴付报修。

物业管理称一致同意提价已“双近半”

物管罚以电费被索偿

进行概要

高等法院:物管价格调整流程失当

物管按原电费国际标准缴付报修

法官说法

对此,法官提醒,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遵循质价相符、公平公开、合理诚信的原则。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物管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物管大会议事规则;

(三)选举物管委员会或者更换物管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管理服务人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及物管委员会与物管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服务人订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管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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