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入学提供社区,事关江岸区小学新生入学,44个咨询点→

江岸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家长,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完成网上信息登记,请错峰填报,以免造成网络堵塞。此外,全区设立了44个小学入学政策咨询点,每一个咨询点均有咨询电话和专职宣传员,家长可就近选择咨询点寻求帮助。

5月31日至6月30日,新生家长可登录江岸区政府官网或关注“江岸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入学划片预安排。6月20日,新生家长可登录《武汉市中小学生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查询线下审核资料时间及地点。6月26日至7月3日,新生家长到平台指定学校进行入学资料审核及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有问有答:

问:申请就读小学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法定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江岸区申请就读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

2.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父母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4.父母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且户籍已迁入江岸区,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武汉市以外。

依据有关政策,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不符合在江岸区享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1.户籍在武汉市内江岸区外的适龄儿童;

2.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均未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问:今年江岸区小学新生入学有哪几种方式?

答:入学方式分为两种:社区划片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

1.凡2023年5月20日前,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岸区,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其监护人拥有房产完全产权,房产性质为住宅,将按照社区划片对口入学。2023年9月1日前购房落户的,每户5年内可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对口入学。2023年9月1日之后购户落户的,每户6年内可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入学。

(1)具有江岸区户籍,但是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2)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另有房产;

(3)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或房产性质为非住宅;

(4)2023年9月1日前购房的,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该户籍地址5年内学位已用(政策内二胎、三胎除外);

(5)2023年5月20日至8月31日才将户口迁入江岸区;

(6)2023年5月20日前监护人(适龄儿童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

(7)江岸区落户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8)监护人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9)2023年5月20日前未进行网报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问:网上登记需准备哪些资料?

答:(一)户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

(二)持有江岸区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随迁子女或港澳台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户口本或港澳台证件原件;

2.监护人(适龄儿童本人)在江岸区的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

3.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

(三)江岸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指监护人落户在江岸区,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以外)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在江岸区的户口本原件;

3.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

问:民办小学如何申请入学?

答:民办小学入学方式分为两种:1.民办小学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2.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具体流程可咨询相关民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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