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深圳小产权房及小产权房特点?【小产权房_什么是小产权房塘厦的小产权房如何**】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答:小产权房也叫乡产权房

二、什么是小产权房?

答:小产权房也叫乡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宏观来说,小产权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①建设用地的性质不是国有土地,而是集体土地;

②没有经过正规的报批报建,建设和销售的过程中没有取得五证,即:国有土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③ 不能办理独立红本

二、小产权房又分哪几种类型?

答:小产权房主要包括村民自建农民房,村委统建房,军产房以及集体大红本工业和商业用地上的建筑等。

农民房:也叫村民房,是村民在宅基地上私自修建的房子。因为很少进行建筑设计,直接找施工队进行修建,所以房屋的整体布局规划与

其他类房屋相比有欠缺。

村委统建楼:是村里出资建的房子,一般都要比农民房规模大,使用率高,有花园,地下停车场,游泳池

三、深圳小产权房有何历史缘由?

答:深圳小产权房的主要产生背景,主要是1992年、2004年的两次集体土地概括国有化、农村城市化进程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但在概括国有化后,由于各种原因,政府并没有能完成全部集体土地的国有化征收的法律程序。这种征收仅是形式上的,已概况国有化的土地及房屋仍属原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所有并由其实际控制。而且形成了一个微妙的局面——“地是国有的,房是私人的”。

四、深圳小产权房较其他城市小产权房有何特殊性?

答:①体量大,根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员会资料统计,在968平方公里的全市建设用地中,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用土地约390平方公里,占比约为42%;然而,仅95平方公深圳小产权可以转正吗里为合法用地,土地确权率仅为25%,余下约300平方公里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和违法用地。

②深圳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政府在小产权房的处理上,在法律层面的决策会更大程度的考虑社会影响、社会稳定,民生民意。

五、购买小产权房是否有法律保障。

答:农民可以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自行经营,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由于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

小产权房买卖就像我们做生意一样,买卖公平,愿买愿卖,白纸黑字签订合同。

另外,目前深圳小产权房业内交易时签订的合同,一般不是房屋买卖合同,而是合作建房协议。甲方做为卖房在合作建房合同中的身份是出地方,乙方作为买方在合同中的身份是出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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