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产权房骗局案例 “大嘴猴”跨界奶茶行业被指欺诈,有加盟商半年亏损上百万

4月7日,有广州、重庆等多地“大嘴猴奶茶”的加盟商向九派财经记者表示,开店不到半年亏损从数十万到百万元不等,招商手法疑似诈骗。另据上游新闻报道,多名加盟商称,经统计目前有500多名代理商近亿元加盟费用打了水漂。

据悉,“大嘴猴”是美国家喻户晓的经典IP,其卡通形象风靡美洲、欧洲、亚洲和澳大利亚等地。2015年,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从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公司手里,买下了15年的“大嘴猴”中国区品牌独占使用权,由红纺文化有限公司代理在中国地区的运营,正式开启商业化之路。

2019年2月,国内“大嘴猴”决定跨界奶茶行业。红纺文化将经营大嘴猴知识产权奶茶店授权南京蒽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蒽久),后者通过多渠道发布了大嘴猴奶茶加盟广告,吸引全国500多名加盟商的入驻。

问题很快出现,由于南京蒽久没有提供运营支持、奶茶配料和设备品质低下,加上双方在IP授权的合作破裂,大量加盟店面临关门风险。有加盟商告诉九派财经,其被单方面告知不退加盟费,如果要维持“大嘴猴”奶茶店logo,需额外再支付数万元。

加盟商们利益受到损害,为此进行长达3年的维权。有加盟商认为,红纺文化通过其关联公司授出了几个大嘴猴IP的奶茶连锁,需要对此负责。但从2019年起,这些加盟代理商多次与红纺文化直接对话沟通,至今均没有任何补偿退款措施。

【1】半年亏损上百万,情怀IP加盟骗局

被所谓“投资小、回报高”的宣传所吸引,2019年3月13日,广州白云区的何女士投资27万元加盟了大嘴猴奶茶店。但门店开业短短一月,问题不断。

首先是原料方面,据何女士介绍,从公司采购的原料高于市场价二倍不说,质量也令人担忧。不止一位加盟商反映“跟当时招商喝的产品口感完全不一样”;其次,产品定价混乱,一杯定价12元的桃气系列产品,光是芒果丁、蓝莓丁等五种水果成本就远超定价。

此外,合同签订前,南京蒽久承诺的所谓开店“运营指导”,仅是简单买一送一、打折半价。公司既不跟进任何品牌推广,也不提供其他员工培训。据何女士计算,开店五个月,自己亏损金额达152万。

不止何女士,多位大嘴猴加盟商同样告诉九派财经记者,自加盟以来一直业绩不佳。杭州的加盟商李女士称,2019年3月她支付了共54万的加盟费承包两个区。当时招商方承诺,区域的总代理享有地区加盟商的分成,如果自己不开店也可作投资。然而两个月后,李女士不仅店没能开起来,加盟费也无法收回。

更令这些加盟商头疼的是,随着红纺和南京蒽久合作破裂,部分加盟商在2019年收到了“授权已到期,无法开店”的通知。

2019年8月21日,红纺文化有限公司以南京蒽久公司存在不实宣传、提供给客户的物料和相关设备品质低劣等严重违约行为,发布《许可协议终止函》,PaulFrank餐饮业务的管理权于2019年8月22日起由上海乐悠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权负责。

大嘴猴奶茶店经营权交由上海乐悠悠后,红纺文化不承认之前所交的加盟费,加盟商夏先生只好以每年一万二的费用继续维持所谓的品牌授权,如果不签,一年后品牌加盟权作废。为此,大量加盟商们从2019年至今,进行了11次大规模维权,等来的却是品牌授权公司人去楼空。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涉案判决及裁定有67条,多为加盟商起诉退还加盟费用案件。重庆南岸区的加盟商李先生告诉九派财经记者,其于2019年10月,以虚假宣传骗取加盟费、公司无能力、无意愿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南京蒽久。对此,法院判决南京蒽久退还李先生219000元品牌,但是截止发稿,李先生未收到任何退款。

九派财经注意到,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南京蒽久已被列入失信公司,其股东上海蒽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则于2023年3月29日被吊销。

【2】知识产权再易主,加盟商遇波折

就在大嘴猴奶茶店IP授权解除纠纷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大嘴猴IP的中国区持有者宏联国际也陷入解约争议。

2023年2月21日,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PAULFRANKLIMITED)在微信账号“大嘴猴PaulFrank官方公众号”发布声明函,称该司于去年9月23日正式与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解除授权合同。

声明函显示,保罗方面自接手品牌以来,发现宏联及或其关联公司不按照《主许可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履行被授权方相关产品及经营信息的汇报、申报义务,另外还存在诸多重大违约、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保罗公司在持续对宏联及其关联方,进行多次警告并敦促整改未果后,于2022年9月23日正式向其发函告知解约正式生效。根据相关协议,宏联(及红纺文化)及其各下级被授权商、经销商、供应商须无权对“paulfrank”“大嘴猴”品牌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生产、销售(抛售期内清仓除外)以及推广相关的产品或服务的任何经营活动。

对此,宏联国际在微信官方公众号“红纺文化”提出保罗公司单方面解除协议行为无效的抗议,称宏联是PaulFrank大嘴猴品牌在中国内地、香港及澳门地区所有商标权和著作权的独占被许可方,有权转授权,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且已按协议约定全额付清15年的独占许可使用费。

目前,保罗公司针对宏联的各种违约行为进行追偿,宏联国际则表示已反诉,双方各执一词。关于协议效力及履行的争议已提交至美国仲裁庭,相关仲裁程序正在进行中,尚未裁决。

无论如何,大嘴猴混乱的知识产权变更背后,损害的仍旧是数百位加盟商的利益。

随着红纺文化与保罗的争议一出,国内大嘴猴加盟商继续使用品牌或又构成侵权。“到时候,我们肯定得找红纺维权,因为是红纺授权给我们的。”加盟商夏先生直言,在2020年后,自己相当于自创品牌,只是借用了“大嘴猴”logo,“无论是产品创新还是运营推广,都是我自己在钻研”。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由于合同的相对性,加盟特许经营本身有一定风险的商业行为,加盟商不能直接向除南京蒽久以外的授权公司进行维权。不过,如果能够查明南京蒽久公司股东为逃避责任,将具有经营价值的财产转移到新设立公司,继续从事授权经营活动,涉事股东也应承担相关责任。

九派财经见习记者王芊蔚记者郭梓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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